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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
点击: 日期:2008-1-10 8:36:06
(一)办公室
负责局机关政务、后勤保障、安全保卫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,综合协调局属各部门工作及重要工作的督办落实;负责会议组织协调,草拟重要文稿和综合调研工作;负责文书、档案管理、保密信息等工作;负责来信来访接待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环保人员培训工作。负责劳资人事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、资金收支计划制定和财务统计工作;负责排污费上缴、使用计划的报批和下达。
(二)污染控制股
负责全县水、大气、噪声、固体废物、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;负责工业污染源监督检查、限期治理及达标排放工作;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;负责监督性监测计划下达工作;负责环境功能区划分、重点地区、流域和酸雨、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;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报批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;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;组织对环境纠纷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;指导环境监理站、环境监测站业务工作。
(三)综合管理股
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的制定,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;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、生物多样性、自然保护区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;负责环境保护目标、总量控制计划的分解调剂、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;负责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,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;负责环境保护示范工程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;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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